质量管理制度
一、 目 的:为了确保公司产品质量,特制订本制度。
二、 适用范围:公司全体员工。
三、 内 容
1. 自检制度
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图制作,自己制作自己检验,把好质量第一道关。
(1) 下料工——先检查材料是否与图纸要求相符;下料画线后和下料完成后分别检查尺寸是否与图纸相符;图纸要求开坡口的必须按标准开好坡口;下料后的尺寸需要加工的必须留有合理的加工余量,即保证加工质量又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。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。
(2) 铆工——每拼接一个零部件时,根据焊缝标准要求,需开坡口的必须按标准开坡口,拼装完工后必须进行尺寸和形位公差检查。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。
(3) 焊工——在焊接过程中应对每一条焊缝进行检验和对比,不符合标准的及时补救,以避免更大的损失。为防止焊接变形应采取合理的焊接顺序。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。
(4) 机加工——严格按图施工,每道工序必须自检,不合格不得进入装配。
(5) 打磨工——自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装配和油漆工序
(6) 装配工——在装配前必须精确测量、画线,每装配一个部件都必须保证其可靠性和灵活性,对部件的位置和配合是否达到图纸要求及合理性进行检验。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。
2.互检制度
为保证零部件的整体质量,必须严格控制每道工序的加工质量,把好质量第二道关。所以下道工序操作者对上道工序工件进行检验显得尤为重要。如出现以下几种情况,下道工序操作者应不予接受:
(1) 下料工——材料型号和规格不对的不予接受。
(2) 铆工——下料尺寸不规范的不予接受;图纸要求开坡口而未开或坡口尺寸不规范的不予接受;材料型号和规格不对的不接受。
(3) 焊工——铆接尺寸不规范的不予接受;所留焊缝达不到要求的不予接受;防止热变形所加支撑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;材料型号和规格不对的不接受。
(4) 机加工——加工面或加工基准面未去毛刺的不予接受,加工余量太大或太小的不予接受;不符合图纸要求的不予接受;材料型号和规格不对的不接受。
(5) 打磨工——焊接质量不达标的不接受;需气割清理而未清理的不接受。
(6) 油漆工——打磨不合格的不接受。
(7) 装配钳工——焊接件不符合图纸要求的不予接受;未去毛刺的不予接受;加工件及焊接件重要配合尺寸太大或太小的不予接受;材料型号和规格不对的不接受。
3. 巡检制度
班组长随时随地对在制工件进行质量检查;质检员每天不少于4次总计不少于6小时车间巡检、主管质检部长和生产部长至少每2小时巡视1次现场质量情况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把好质量第三道关。
4. 专检制度
(1) 专门质检员必须对原材料、外购件、外协外委件、铆焊件进行全面质检方可入库,并填写质检表。
(2) 专门质检员对重点工序进行重点监控和质检。并填写重点工序质检表。需重点监控和质检包括:①立柱、油缸梁、机身梁、悬臂座、机身、悬臂、长船、短船、回转平台、吊臂铆拼后施焊前必须进行坡口、工艺、尺寸和形位公差检查;②箱形结构零部件封板前的内部结构及焊缝质量和塞焊长度检查;③铆焊件外送机加工前的质检;④装配焊接前的位置尺寸检查及焊后的焊缝质量检查;⑤对所有因质量或设计问题进行了修复的零部件进行全检。
(3) 专门质检员对加工完工的所有的零部件实行全检。
(4) 专门质检员每台机进行出厂前的全面检测,并如实填写出厂检测项目表(该表作为产品档案保存)。检测实行一项不合格否决制。没有质检部签发的合格证产品禁止出厂。